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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1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1-15 16:00:00点击次数: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等3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项目: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与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科技扶贫、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领域的科学研究。科学技术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各学院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科学技术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青年拔尖5项,重点项目10项,青年基金15项。学院推荐指标:青年拔尖1项,重点项目2项,青年基金3项。请学院做好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六)经费资助额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

(七)同类项目仅能承担一次;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项目(含社科);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省教育厅在研项目负责人允许作为参与人申报一项本年度项目,省教育厅在研项目参与人不允许再以参与人身份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青年拔尖、重点项目申报主持人近三年应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科研科长务必于2021年1月19日中午12:00前将本学院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书应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并将项目申请书word版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光 5079483

邮箱:hbukjc1118@163.com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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