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受理范围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需同步完成申请书的纸质签字页的课题组成员签字,以及合作单位盖章(如需)程序并由申请人妥善保管;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填报通用信息
申请书封面申报日期:2021年03月01日
申请书封面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工作单位”填到学院一级:如“我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依托我校申请基金项目的外单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信息)。
2.新申请基金项目人员开通账号要求
原则上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在国家基金申报系统已有账号的外单位调入人员,只需个人登录基金管理系统,变更个人信息栏中工作单位信息即可;新入职人员需填写申请开户表,并提供人事处签订的聘任协议复印件,由所在学院统一办理。
3.课题组外单位成员
项目组参与者只要有外单位人员的,即视为有合作单位,申报书签字盖章页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一致。
4.我校附属医院申请人员,工作单位须填写为“我校”。
5.申请课题涉及伦理的,申请人需提前准备伦理审查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医学伦理证明相关事宜:于萌 5981630
(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一个月将材料提交至相应系统)
动物伦理证明相关事宜:张宏馨5075653
(五)基金申报时间节点
请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我校基金申报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24:00,请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申请书将无法提交;依据国家基金委大数据统计,3月13日前后为申报书提交高峰,为避免网络拥堵造成延误,请申请人尽可能在13日前确认并提交申请书。
1月15日-3月15日 学校在线审查,申请人在线修改;
3月16日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汇总表到主楼1118。
联系人:李晓光5079483